西藏山南电视台

发布日期:2014-04-22    浏览次数:

西藏山南地区2014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缓解西藏山南地区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现状,不断优化山南地区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经主管部门批准,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西藏自治区区外高校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非西藏户籍和非西藏学籍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引进专业及数量

2014年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广播电视类2人(播音主持)。

三、引进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热爱西藏,热爱基层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和自愿支援边疆建设的思想。

(三)身体健康,能在西藏坚持工作。

(四)引进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学历、专业要求。

(五)本科毕业生年龄原则为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为35周岁以下、博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引进待遇

引进毕业生被录用后享受在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

五、进藏工作期限

引进毕业生进藏后,在藏工作年限不得低于8年。在藏工作满8年后,如本人不愿继续在西藏工作,可由本人联系好接收单位,由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理调动手续。

六、身份及户口、档案管理

凡引进人员,其身份属山南地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期间,本人档案统一转至西藏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并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转至本人工作单位。在工作期限未满8年期间,本人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转至工作单位或放在原籍。户口放原籍人员,工作期限满8年后,本人愿意继续留藏工作,必须将其户口转至工作单位。

七、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5月17日。报名地点:各院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时设立电话报名,西藏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联系电话: 0893-7821196

2.报名所需证件。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资格审查。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进行资格初审。

(二)拟定引进人员名单

根据初审情况,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在与本人联系了解其基本情况后拟定引进人员初步名单。    

(三)面试

西藏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会同有关单位到学生所在地进行面试,面试后确定引进人员名单。

(四)政审体检

凡确定引进人员,由毕业院校及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引进人员要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身体是否适应在藏工作、生活的证明。

(五)签定协议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保证引进人员的稳定,引进人员要与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签定就业协议。

(六)进藏分配工作

引进人员在规定时间、统一路线组织进藏。进藏路费到工作单位报销。引进人员需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报到,由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分配到所辖县级机构工作。

(七)试用期制度

凡进藏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本人写出书面总结,西藏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会同有关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其它

(一)本公告由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二)引进人员如与用人单位在工作待遇等方面发生异议,由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负责仲裁。

   (三)西藏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联系电话:(0893)7821196    联 系 人:达娃次仁 

    面试时间:2014年4月23日下午16:00

    面试地点:贡院105演播厅

 

                               花琉璃轶闻处

                                2014年4月22日

上一篇
下一篇